2024年8月10日 星期六

驢雪奇冤

 

《子不語》


  乾隆四十三年春天,保定府清苑縣李家莊的一個姑娘,嫁給村西張家莊的一個小伙為妻。李家莊和張家莊之間,相距百餘里。婚後,新娘回娘家住了一個多月,新郎就騎着一匹毛驢來接新娘。


  新郎叫新娘騎着毛驢,而自己則跟在後面步行。途中經過某村莊,這村莊因離張家莊只有二十里,所以許多村民與新郎很熟悉,見他接了新娘回家,不免打鬧取笑。再那毛驢也認得回家的路,所以新郎叫新娘先走一步。


  新娘騎著毛驢走了六七里路,到了一個三盆路口。從這裏往西,可以直接張家莊;往東,就通往任丘縣界。這時,有一個年輕人駕着一輛馬車駛來。這年輕人是任丘縣一位姓劉的富豪的少爺,他駕着馬車把新娘擠到通向任丘縣的路上,與他一起向東行走。


  走着走着,天色漸漸暗了下來,新娘心中發慌,不得不問這位少爺:「這兒離張家莊還有多少路?」


  那位少爺道:「娘子差了,張家莊須往西走,這是通往任丘的大路,離張家莊有幾十里路呢!現在已經天黑,要回張家莊是來不及了。不如我為娘子找一個住處,暫宿一晚,天亮後就派人送你回去,怎樣?」


  新娘無奈,只得勉強答應了。


  新娘跟著這位少爺來到前面一個村莊,走進一人家的大門。這家的主人孔某,是劉家的佃。孔某見劉家少爺帶了一名女子前來,就為他們安排了卧房安歇。那時,孔某的女兒也剛新婚,正住在娘家。孔某就對女兒:「今晚少東家來借宿,咱不得不依。你暫且先回婆家,等少東家走了,我再來接你。」


  女兒點頭答應,就收拾東西走了。劉少爺就帶着那新娘,住進了孔某女兒的卧室。而劉少爺的車夫,就住在房外;新娘的毛驢,拴在屋檐下面。


  到了第二天,已將近中午時分,還不見劉少爺和那新娘開門出來,孔某就在窗口,從窗中往屋裏看。只見兩具屍體躺在炕上,頭都掉在地下。而且,拴在屋檐下面的那頭毛驢,也不知了去向。這下可把孔某和劉少爺的車夫嚇得渾身發抖,不知所措。


  過了一會兒,孔某悄悄地對那車夫:「你老家住在河南,離這裏很遠,只要你幫我從速把這兩具屍體處理掉,少東家隨身所帶之物全部歸你。不然,被人發現,官府下來,你我的命就難保了!」


  車夫聽後,一口答應。當天夜裏,兩人就趁着夜色,偷偷地把兩具屍體拉到荒效野外埋了。那車夫也得了少東家遺留的衣物,駕車逃往河南老家去了。


  再那劉少爺的母親,見兒子久出不歸,而且杳無音訊,就派人到任丘縣衙門告狀,請求官府捉拿跟隨少爺的那名車夫。而這邊張家的新郎,發現新娘走失,四處尋找,不見一點踪影,心想一定是她父母把她隱藏起來又轉嫁他人了,於是跑到清苑縣衙門告狀,控告他的岳父母從中搞鬼。


  官府接到狀子,猜想其中必有冤情,就派出密探訪。這時,正巧有一個無賴徒郭三,奉着一頭毛驢到集市上出售,而那毛驢身上的毛色,又恰與新娘所騎驢兒的毛色完全一樣。官府就立刻拘捕了郭三。


  經過審訊,才知郭三一向與孔某之女有私情。孔某的女兒回娘家,郭三常從後窗偷偷潛入屋裏,與她情。那天郭三又潛入室,見有一男一女共卧一炕,以為是孔某之女另有所歡,一氣之下,就用刀把他們殺了,又走了拴在屋檐下的那頭毛驢。


  縣令根據郭三的供詞,傳喚了孔某,問他屍體掩埋在什麼地方,准備親自前去發掘屍體。到了屍體的掩埋地,縣令命人掘地三尺,露出的竟是一具完整的屍體,是一個頭的老和尚。縣令又命人移開老和尚的屍體,再往下深掘,只見兩具頭顱和身體分離的屍體露了出來,仔細辨認,正是郭三殺死的那一對男女。


  這樣,這起案子終於明:新娘是被劉少爺奸後又被人誤殺,而失踪的劉少爺也有了下落。但老和尚的屍體又成了新的疑案。


  掘屍的官員正在疑惑之間,天空忽然陰沉,然後下起兩來,官員們忙到附近的一座古廟裏避雨。這古廟非常空寂,不見人影。官員們就向古廟附近的居民詢問這古廟的情況。


  居民:「這廟裏原有師徒兩個和尚,後來師父出去雲遊了。不久,那徒弟也不知到哪裏去了。」


  官員們就和居民辨認那老和尚的屍體,居民們都:「這就是那個出外雲游的師父。」


  於是,官府就下令緝拿那個不知去向的徒弟。官府派出的差役,一直到河南歸德府地界,終於抓住了那個徒弟。這時候,這個徒弟已經還俗,蓄發娶妻,還在當地開了一家豆腐店。


  官府經過對徒弟的審訊,才弄清那師父死的原因。原來這徒弟現在的妻子,以前常與那師父通奸。後來這徒弟漸漸長大成人,也與這女人私通。


  師父常常心中不平,徒弟就與女人一起把他殺了,棄廟遠逃,結成了夫婦。想不到當時他們掩埋的師父屍體,正好埋在那一男一女的屍體之上,又湊巧被發現,終於受到了法律制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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