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原佛陀所說的「一切法」
濟公活佛 降
詩曰:正法曾經訪萬家,奈何戶戶鎖窗紗;
燈紅酒綠穿街過,依舊人人困底窪。
聖示:吾今日降著:「證果之路」
第十六章 還原佛陀所說的「一切法」
一般人總認為佛教的典籍浩瀚無涯,佛法義理精微、深奧難測,非凡夫俗子所能懂,因此,躊躇不決,蹉跎了寶貴的修行時光。
其實,經典中記載著許多佛陀時代的弟子,不乏文盲俗子,或是賤民、殺人魔、妓女、愚笨者,他們有的年長、有的年輕、有的年幼。但是在聽聞佛陀說法後,有當下、有數日、有數週、有數月、有數年……等,依法勤修而證果者。
由此可見,佛法應該不是錯綜複雜、艱澀難懂,而是架構清晰,理論簡易明確,方法具體有效的,至於一個人修行成敗與否,最重要的關鍵在於是否正確如法?有沒有實修?否則,若是方法錯誤,甚至所修的法是後人篡改,根本不是佛陀所宣說的正法,必定愈修邪見愈重,愈修離證果愈遠。
在《雜阿含‧一切經》中記載:
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 當時,有一位名叫生聞的婆羅門,向佛陀問法說:
「瞿曇(佛陀俗家名字)!所謂一切者,到底什麼是一切呢?」
佛陀告訴生聞婆羅門說:
「所謂一切者,就是指十二入處:眼對色、耳對聲、鼻對香、舌對味、身對觸、意對法,即是名為一切。
如果有人說:『十二入處』並非一切,對於瞿曇所說的『一切』,我要捨棄,另外再標新立異別的『一切』的話,那這個人就只是說說而已,如果深入問他內容,他根本就答不出來,為什麼呢?因為這不是他所能懂的境界。」
在《雜阿含‧一切法經》中記載:
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當時,有一位名叫生聞的婆羅門,向佛陀問法說:
「沙門瞿曇!所謂一切法者,到底什麼是一切法呢?」
佛陀告訴生聞婆羅門說:
「眼睛及色塵生出眼識,三者合和再生眼觸,眼觸因緣又生出感受:有苦的感受、有樂的感受、有不苦不樂的感受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……也是一樣,是名為一切法。」
在《雜阿含‧六觸入處經》中記載:
有一次,佛陀住在毘舍離耆婆芒果園中。
當時,佛陀告訴眾比丘說:
「有六觸入處,哪六個呢?即眼觸入處,耳觸入處、鼻觸入處、舌觸入處、身觸入處、意觸入處。
沙門、婆羅門對於這六觸入處是如何集起、如何滅去、如何味著、有何過患、如何厭離,不如實而知的話,這些沙門、婆羅門離我所說的正法,就非常遙遠,猶如虛空與大地之間的距離,那麼遙遠的距離。」
從上述經典可知,佛陀所說的一切法是圍繞在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,和六境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中,所發展出來的生命經驗,也就是各種身、心的反應。
所以,法是極為普通常見,每個人身上都擁有的。然而,絕大多數人一談到修行,就誤以為修行應該是「特殊的」、「非比尋常」的,因此,總要做些與眾不同的事,直到「不尋常」出現為止。
其實這是錯解佛義,因為,佛陀所說的法,就是單純的身與心。只要持續學習「身」,持續學習「心」,最後即能照見身不是「我」,心不是「我」的實相。而「實相」就是法!照見了身心的實相,就是「開悟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