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
自殺之連動
雖然在自殺慾念興起之初期,尚未察覺有累世冤親債主伺機進行索擾糾纏,時日一久,形成生活上產生部份不順遂事,此時心裡空虛,冤親債主趁虛而入,使自殺慾熾旺;一旦貴人不旺,則容易自殺成功;如若尚有活獄未盡,則必遇急救而保性命;雖保性命,身體至此磨難多,便是活獄現報。
然而身亡者,最初百日,靈神必落血池受無量苦惱,一魂則進枉死城,待陽壽之期至,方得出此「頭不頂天、足不著地」之苦;此外尚須經由錐心地獄、碎骨地獄..等地獄苦刑,方轉三惡道報。
若有幸投生鳥獸,亦常有挫折而自盡,譬如:雀鳥之被捉,未經日,便告咬舌自盡。三惡道報滿,轉人道中多為貧賤身,潛藏自殺慾尚未完全清除,一旦巧遇成熟,亦將因不滿時政,乃至感情、事業、家庭、朋友等事,再做自盡。如此生生世世,直至自殺慾念消除,方可重新人生。
眾生在自盡前不可不先深研此章也。
摘錄自鸞書寶德雜誌17期9頁
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
真正行者的十個條件
第一 他從來不殺生。不但不殺生,還放生、救生。食素亦可。若不能食素,要懂得「供養」、「超度」、「清淨」之法。
第二 他不小氣巴拉,喜歡行善佈施,出錢出力,廣結善緣,是一位樂善好施的大善人。如果窮困弟子。喜當義工。也是大善。
第三 他的生活純正。不抽煙、不喝酒、不打牌、不賭、不淫、不鬥。不好逸樂。不惡勞動。樂觀精進。
第四 他是一個誠實的人。對根本上師不虛偽,恭敬佛、法、僧。對佛法尊重,對修行人恭敬。不說謊話。不出惡口。不挑撥離間。不講無意義的話。誠實無偽很不容易。
第五 他聰明而有智慧。能分別善惡因果,對人世間的是是非非了了於心。有能力去調和他人的恩恩怨怨。
第六 他行事慎重,一切都是如法的,不如法的事不做。不受色誘、不受財誘、不受名誘、緊跟著聖賢、具德、大善知識的腳步走,跟著根本上師的腳步走,而不是跟著有異心的弘法人員的腳步走。
第七 他必須實際上的修行,修行身、口、意清淨,深入三摩地中,常常有法流灌頂與加持,有了證驗的。尊師。重法。實修。
第八 他發了大菩提心,慈悲喜捨,愛一切眾生更勝於自己,這是大乘。如果愛自己更勝於他人,這是小乘。如果惡他人,下三惡道。真正的行者,是發大菩提心的,愛他人更勝於自己。
第九 他出離心很重。出家修行第一。在家修行,心中也已出家。世俗的事很淡泊。出離世俗、出離貪財、出離貪色、出離貪名、出離貪欲。
第十 他對根本上師沒有懷疑,只有淨信,必得加持。
這十個條件具足,你就是真正的行者,最終證得果位。
摘錄自瑜伽士的寶劍
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
今生無妻為何因
紅塵滾滾,人海茫茫,「家庭」乃為世人遮風避雨之港口,更是我人心靈受創之療傷聖地,然而(爹娘會老,兄弟會分,姐妹各人),唯一能夠使我人生活上,充滿樂趣,有困難可扶持,便是夫妻二人之同甘苦、共患難。
自古以來,成功之男人,背後必定有其懿德之慈母,及賢淑善慧之賢內助,人生若是孤身無伴,正如孤舟於河海無助援,生活不成緣,事業無助緣,乃屬人生之不幸。何以今生無妻室?究其因乃宿世以來,造作傷風敗德之惡孽,形成諸緣不具足,其業因如下:
一、偷色:即是男女犯有(婚外情),情節嚴重者可斷後世姻緣;再者未婚男女雖有兩情相悅,而未結成親之前,乃屬(邪淫),可斷後世姻緣;若有因此損胎害命者,更可斷子緣。
二、姦淫婦女:無論女子已婚、未婚,犯有強行淫慾於婦女,則可斷後世姻緣;無論女子身份、地位,一旦強加逞慾,則可斷後世姻緣,尤其以淫人處子為重。
三、謀人妻女:凡有以官位、權勢、富貴、名利、暴力,脅迫利誘拐騙勾引他人妻子,或貧家少女,或弱勢女子,或因商場..等因素,設計謀奪他人妻子女兒者,可斷後世姻緣。
在美利堅國便有:喬治史森達,年逾半百仍無法尋得能夠安定生活之伴侶,雖然在三十年中多次託人介紹對象,卻從來無法如願以償,或曾有如願以償,與佳人締結良緣,卻是皆不過月餘時光,便將:喬治史森達之所有積蓄捲走而高飛,後來喬治史森達每當生理需求皆至僻遠之地區,找尋歡場女子夜宿,以解決生理需求。
溯其前因,乃多生以前曾為地方官員,因權勢而常設計謀得富商之妻妾,甚至女兒以供淫慾,更有謀奪同僚之妻女,以換中止壓詐陷罪,造此淫惡,致使:喬治雖有財富卻逾百而苦無妻室,可相扶持、共互助,此皆夙世犯下淫業深重之報應也。論其喬治夙累造作淫惡而無妻,如今又犯夜宿娼妓邪淫,將更積深淫業。
凡有此淫業者,能懺悔並不再犯邪淫,則可藉由勸化世人不犯邪淫,及挽人家庭,全人貞節,保人寡孀及勤造(助印因果經事例)或(善書)及有關(戒淫書籍),可漸解夙累及今生之淫業,以期家庭和睦,得善良妻女以為善。
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
打到變豬頭
神明:今夜帶領邱生遊訪,靈體出竅。
邱生跟隨在神明身後,來到一處住宅區,走進一座公寓,見到該戶有一名中年男子,正在看著電視,而雙手卻輪流摸著雙頰,臉色似乎有些苦惱,就連喝一杯水,好像有些不容易。
另外,在這名中年男子的身邊,隱約可以看見有一些鬼魂,對著中年男子的嘴部,有者以針狂刺,有者以手猛捏、有者以拳頭猛槌嘴巴,甚為恐怖。每當這些鬼魂在槌打時,中年男子便面露痛苦,有時還可看見淚珠。
邱生:請問恩師!這是怎麼一回事?
神明:賢生啊!這就是在過去生中,曾造下「口業」及殘害眾生的惡業顯然所導致。
邱生:是否有具體一點的事例以供大家深入了解?
神明:當然有相關事例,可供眾人明白,找幾個鬼魂問問,不就明白了。
邱生:說的也是。請問這位大姐!看妳年紀輕輕,為何打人如此無情?
魂甲:小兄弟是你在問了,我就告訴你吧!這個人乃是惡毒的人,千萬不要太接近,以免受其傷害。
邱生:這位大姐,妳的意思,我不明白?
魂甲:小兄弟!我再告訴你,過去生中,我乃是出生在富裕家庭的千金小姐,身邊有丫鬟陪伴,出遠門也有家丁護行,就是這個人仗憑自身飽學多聞,多次私下表示愛慕之意,被我給拒絕了;從此,在外造謠,毀我名譽,損我清白。害得我每每出門就受人奇異眼光看待,最後連親生父母都不得不被流言所影響;為表清白,我乃以死明志,都是這個人造成的。因此,我要打爛他的嘴!
邱生:原來製造不實的謠言,也要受到這樣的懲罰。請教這位大伯!為何您對這個人拳打腳踢,而且都朝嘴巴重擊呢?
魂乙:年輕人啊!我告訴你,這種人實在是該打死,我愈想就愈氣,現在只想扁他,待會兒再告訴你。
邱生:不知道這個人在過去到底做了哪些令人厭惡怨恨的事,才會惹來如此怨戾難釋?
魂乙:年輕人!現在我告訴你,在過去生中,我乃是老實做生意的生意人,因為不肯配合走私販賣人口,我被這個惡官給盯上,並且任意將我冠上謀色殺人的罪名。而被殺害的女子就是這位縣太爺的丫鬟,她在無意中聽到縣太爺的惡劣行徑,正在與一些爪牙討論如何進行捉人販賣的惡行;她欲離開時,被發現而遭受到殺害,卻將罪行栽贓給我。
我當然知道是他的劣行慣性,於是當庭罵了幾句,便被下令摑掌,打得我牙掉滿地,死於非命,我現在一定要打得他哭爹喊娘。
邱生:原來以莫名之罪強迫別人認罪,也將遭如此慘痛的代價。
神明:是的。雖然只是一句話,卻能毀人名節,一句話足以讓人背負莫須有的罪,像這樣造謠生事,便得受到口腔方面的疾病,重者便形成「癌」。是以,無故罵人,取笑他人,會常患「口瘡」之疾;而損人名節,無罪說成有罪,則必當形成「癌」。
邱生:原來如此,學生明白。
神明:時候不早,也該回去,……。
轉載自 寶德雜誌第78期 因果形成之業報因暨命格之果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