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二百七十七年歷史中最有作為的皇帝,他在很短的時間內,就收拾了元朝以來的混亂局面,使政治社會重新獲得安定。
他的成功,靠的不是仁慈的作風,而是嚴苛的法律。
在西元一三九七年正式公布施行《大明律》之前,他就多次命人修訂律令,以求達到完善的地步。這些律令的根本精神,就是「重刑」。
舉例來說,朱元璋最恨貪官,所以法律中明確規定:「貪污達六十兩以上的官員,一律斬首示眾,並剝下貪官的皮、塞入枯草,作為『標本』。」
自從這修律令開始施行以來,有明一朝,貪污的官吏少了許多,敢貪污的大多是那些無知又不怕死的太監。
西元一三九七年發生的駙馬走私茶葉一案是貪污案中的典型。歐陽倫是朱元璋的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。他依仗自己是駙馬,胡作非為,販賣私茶,以謀取暴利。因為行徑太過囂張,被地方官員告發。
朱元璋見了奏摺,非常生氣,下令將駙馬首示眾。一向備受寵愛的安慶公主聽到這個消息,立刻闖入宮中,太哭大閙。朱元璋大吼:「再敢說情,就和駙馬一同問斬!」
正因為不顧父女之情、翁婿之誼等世間俗情,朱元璋才能有效嚇阻貪污風氣的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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