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朝的時候,魏國有位慈母,她是孟陽的女兒、芒卯的後妻。她生了三個兒子,而芒卯的前妻則生有五個兒子,但是都不愛這位後母(也就是慈母)。
然而慈母待他們,卻是非常之好;可是這五個兒子,卻仍不愛慈母。慈母於是就命令她自己所生的三個兒子,不可以和前妻生的兒子享有一樣的待遇。無論是衣服飲食,起居進退,都相差很遠。
雖然如此,前妻的五個兒子還是不愛慈母。沒多久,前妻的第三個孩子,因為違犯了魏王的命令,即將被魏王處死;慈母非常的憂愁悲傷,從早到晚都十分辛勤的想救這孩子。
有人對她說:「前妻的兒子那麼的不愛妳,妳為何還為他憂愁悲傷,拼命的想救他呢?」
慈母說:「前妻的兒子,雖然不愛我,若是闖了禍,我也一定會救他,替他除罪的;今天我若是對前妻所生的孩子不能這樣做的話,那麼他們不就等於是沒有母親一樣了嗎?他們的父親,是為了他們失去了母親,而娶我當他們的繼母;繼母做了人家的母親,而不愛她的兒子,可以稱做慈嗎?疼愛自己所生的孩子,而忽視前妻所生的孩子,可以稱做義嗎?做人若是不慈不義,怎麼能夠在這世上立足呢?他們雖然不愛我,而我怎麼可以忘義呢?」
於是就去遊說魏王,魏王被她的人品行為所感動,於是就赦免了兒子的罪,放他回家了。
從此以後,前妻的五個孩子對慈母非常的親切,就像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樣,一家人都和樂融融。因此魏王就常以慈母用禮義來訓導八個兒子的範例,來教誨魏國的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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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人知之,人之心乃主生活一切之本源,如心有偏差,不只行為不正而偏離事理,更而造成種種之困擾與不幸,甚而亦會因此而喪失了本身行為的種種敗行,值得思悟也。
世間多少之為人行事,多少的人與人之相處,因缺少了心之明與正而造成很多之問題。有如婆媳之間之問題最為常見,因為人長輩之心不能明正,致而造成媳婦之不滿,或有兄弟間與父母間內心之無法平衡,導致家庭之不能和諧美滿。人與人、朋友與朋友之間無法心存明正,亦致使情感分離,以及甚多事情之分離,都是易而顯見之事實,可見心失明正,在生活圈中是多麼的重要。
故人當養心於明正,即是得先養己心之安然,接著再把事理去執行,不違背良知,就可使得心正矣,心能久正,必得其明。盼世人能知養心之重要,可免自己生活之不能達暢,齊勉。
《思歸覺路》第三十七章 養心明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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