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生/文
一位吳姓讀者,一生遭遇挫折,她在信中自述,先生拋棄了她,與外頭女子同居。
吳姓女子辛苦養育一子,長大後不學好,因強盜罪,入於獄中。
父母俱喪。
婆婆嫌棄。
夫外遇。
子入獄。
吳姓女子,又身有「宿疾」,經營的小店,生意「暗淡」,他想到「自殺」。
他說:
「人生全部是灰色的,一丁點光明的遠景都沒有,全部都是苦。已無一線生機,勉強苟活,倒不如一死了之。」
他去看精神科醫師,因為他經常「失眠」,他得知有百分之七十的人,都曾有過「自殺」的念頭。
他在萬念俱灰之下,讀過我寫的書,他的問題是:
「為什麼自殺就是殺佛?」
「為什麼不可以自殺?」
●
我的解說如下:
佛教經典中記載:「自殺就是殺佛。」
因為「心、佛、眾生」三無差別,佛即眾生,眾生即佛,自殺當然是殺佛。
我又說:
一切眾生,均有佛性,自己具足圓滿清淨的佛性,殺了自己,等同殺了自己的佛性,。所以自殺就是殺佛。
對於第二點,我說:
每一個人,都有生存的價值,不可自殺。
我們很難得的生為「人身」,未生在「地獄」,未生在「餓鬼」,未生在「畜牲」。
我們也未生在欲界天堂,天堂苦少樂多,享樂太多易入迷途。
我們也未生色界天堂,色界天人貪禪定之樂,亦易入迷途。
我們也未生在無色界天堂,因無色界天人,單調、無想、空、識、無有,麻木了。
總之:
人具有人身的價值,人身是非常難得的。我們生為人,又生在有佛法的地方,我們又遇到懂佛法的大善知識,我們學習佛法,就可以直接成佛。
這就是生為人,又具有成佛的價值,這樣的人生,豈可自殺?
「人身難得,今已得。」
「中土難生,今已生。」
「佛法難聞,今已聞。」
所以,我們具有「人身難得」及「人生價值」,不可輕言自殺。
以我為例:
我出生就苦。
學佛亦苦。
遭遇的「譭謗」及「苦難」、「挫折」、「打擊」,何止上百上千,我曾說:「我盧勝彥自殺一百遍也不夠。」
遭屈辱最大的亦是我也。
我能「忍辱」。
我今天能活著,就是我學佛,人身難得也,人生有價值也。
盧勝彥文集196冊《清涼的書箋》為什麼不可「自殺」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