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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

改變命運

  今夜闡述命程。所謂「命程」,即乃人之一生之定象,可以上溯至地府判定投生之際即已註成;並且更可以遠溯至其人累世所造作諸善惡業因。易言之,人之命程所註,其憑藉之動力來自於各人累世之善業、惡業。


  眾生投生於世,為何有人可以當高官?為何有人可以成就大企業?為何有人可以在藝術文字領域中大放異彩?然則,為何有人卻貧賤困苦?並非上天厚此薄彼,一切結果是各人自造其因果而所成。雖然命程既經註定,很難更改,但是,仍有殊例。譬如人之壽元,雖經註定,但卻可以因積造救命之德澤,而得延添壽元;有者功名不足,卻可因以廣佈文字因緣,敬惜字紙、珍惜聖跡而得化轉增添其功名。故後人以推算四柱八字,將「命程」曰「命盤」。


  但是既已註成其定象,絕大多數是無可更改,譬喻而言,有人因病或因車禍而截肢,此一命程則無以更動。


  所以,欲求轉換命程,必須在定象未發生之前即有善功德澤,甚至必需有陰騭始足化轉命程。吾簡淺舉一例說明。某人積極求官,若其命程註有此福澤,不論多少阻力或競爭者,均會在此事未發生定象之前,一切阻力競爭均會有貴人助之;若未有此命程,縱然無人競爭卻會橫生枝節,甚至自身肇禍,結果是一定無法得此官位福運。此例用於禍事亦同,若未註成命程之災禍,則縱有事端災星,亦可消弭無形,或者不至成禍。


  總此而言,眾生之命程是在先天上已形成;但眾生無需頹喪,累世之惡業今生成熟是無可避免,但卻可以積極消除。因果定律,有者謂之消極;認定既是宿命,只好逆來順受,實則差矣!因果律不是認命之消極,反而是積極之改造命運,因為其憑藉動力是業因,故只要消除此一業因,即是否極泰來。更何況姑不論命程之福禍定象,單以造作善德之起因,肇結未來善福之果報,亦是積極改造命程一個關鍵動力。


摘錄自因果輪迴業報-第廿四章 業力重輕註命程

給會考生的故事

  在一次討論會上,美國著名的作家馬克。吐温手裡高舉著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,面對會議室裡的二百個人,他問:『誰想要這二十美元?』


  一隻隻手舉了起來。


  馬克。吐温接著說:『我打算把這二十美元送給你們中的一位,但在這之前,請准許我做一件事。』


  他說著將鈔票揉成一團,然後問:『誰還想要?』


  仍有人舉起手來。


  馬克。吐温又說:『那麼,假如我這樣做又會怎麼樣呢?』


  他把鈔票扔到地上,用腳踩它,之後他拾起鈔票,此時鈔票已變得又髒又皺。


  『現在誰還要?』


  還是有人舉起手來。


  『舉位朋友們,你們已經上了一堂很有意義的課。無論我如何對待這張鈔票,你們還是想要它,因為它並沒有貶值,它依舊值二十美元。人生路上,我們會因為無數次被自己的決定或碰到逆境擊倒,甚至喪失人生的鬥志與意義,覺得自己似乎一文不值。但無論發生什麼,在上帝的眼中,你們永遠不會喪失價值,因為在上帝看來,骯髒或乾淨,你們依然是無價之寶,生命的價值並不在於我們的所作所為,而是取決於我們本身,你們是獨特的,永遠不要忘記這一點!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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