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個賣藥的商人,凡事以營利為目的,賣的藥通常都不純,但效果都很快,所以生意很好,賺了很多錢。有一天,他向一位開悟的高僧求福,高僧大德在他的手中寫了一個「貪」字,卻又馬上用手擦掉「貪」字,商人不懂意思,既是來求福,又為何馬上擦掉呢?緊接著高僧只用手示意,揮揮手請他離開。
商人在回家的途中,腦海中一直的想這個問題,忽然頓悟,原來高僧是要他去「貪」方能得福。於是回頭要感謝高僧。高僧說:「我已經幫你去「貪」,你當然得福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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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在世,所謂:「落土時八字命。」一切都有命定,強求不得。所謂:「命中有時終須有,命中無時莫強求。」世人總喜用一切不正當之手段去偷、去搶、去盜得別人之財物,殊不知,此財若非屬你之所應擁有,那怕你用盡機巧,費盡心機亦是枉然。既使讓你得到了,那也是你命中本該擁有,你方能得到,命中無時,怎樣使盡心機手段亦枉然。既屬你的方能求得,只因你手段不正當,故所得來之財,已是被上天削去了一大半,甚至打了二折或三折,你說是不是「小人冤枉作小人」?
又有德行之君子,凡事順天理應人心,只取義理該得、讓取之財,一點也不投機,一點也不取巧,實實在在,謹守本分,努力工作,流汗賺來之錢財,一點一滴可保長久。如能將此血汗之錢財,用之於布施行善,則福田一直被功德水所灌溉、滋潤,小財可變大財,小富可變大富也。須知財布施是因,其果報既是得大財富也,故欲真正「求財』者,當從「財布施」做起才對,而不是用機巧、奸詐之心念去獲取不當之利益。
但世人看「錢」字,上有兩個「戈』,即是有錢既會惹來刀兵或禍事也,故做人應急於行功積德,勿急於累積財富,若果求財亦當以善、正之方法賺取,而不可以欺心妄為及一切不正當之手段去獲得。
摘錄自慈聖雜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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