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

豬手

  有一天早上,既明先生要下山入城辦事,那天坐同一條船的共有十餘人,其中有三、四個童子大約都十來歲,既明先生看見有一童子的右手常插在衣袋內,起初還沒感覺怪異,經過一會兒,只見另一個頑皮的童子把那插在衣袋內的童子的手拉出來,竟然是一隻帶毛的豬爪。

  既明先生看到時非常的驚訝,此時身旁有一位老人家向既明先生說,這個童子能夠記得過去三世的事情。他說童子過去的三世都身為豬,連屠夫要把他宰殺的過程都記得非常清楚,每每想到屠夫拿刀插入他的喉頸時,就感覺非常的痛苦,甚至在被殺死後,披在豬砧準備出售,屠夫若割一刀,疼痛就牽動肺腑,必須等到豬肉全部賣完了,靈魂才能脫離再去轉生。

  他說前二世都是這樣,可是在第三世時,同樣被宰殺後披在市場待售,這一次因為銷路不佳,拖延了好久都還沒有賣完,最後剩一只豬蹄賣不出去。他在痛苦又等不耐煩的時候,猛然用力一掙,靈魂脫離了豬腳,今世雖然宿債還清能夠出生做人,但豬蹄還屬豬而緣末盡,所以這一世要帶著豬爪來投胎。

轉載

  動物是因為於人身時,做了不同之惡事,才輪迴投生為不同之畜牲,這已是上天所給予之懲罰,並且承受此痛苦的困報,故為人者就不應再欺凌動物,就如同一個人已接受法律的制裁,其他人就不能再去打他,欺凌他。輪迴投生為畜牲與接受懲罰之受刑人的道理是一樣的。

  上天有好生之德,凡有性命,都是愛惜生命而且怕死。殺他性命,來養我身體,自問心能安嗎?且有些動物,雖已被殺,在半死半活時放進鍋裡燒,這樣的痛苦,一直到達骨髓裡,有誰願意接受?

  世人一日三餐,用各種貴重的,味道厚的東西,擺滿一桌,雖然這樣講究,但一經吃飽,一切有如虛幻,何必一定要傷害生命,減少自己的福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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