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天才泯滅

  方仲永,金溪縣人,世代務農。在他五歲的時候,還不認得筆墨紙硯,一天,忽然哭鬧著要這些東西。

  父親很奇怪,就向鄰居借來給他。他馬上就寫了四句詩,並且寫上自己的名字。


  那首詩的大義是孝養父母、團結宗族,後被一位讀書人拿去當了範文。


  從此以後,只要別人指定一個物品,他就能揮筆寫成詩,意境很高。人們都很器重他,並漸漸對他父親也以禮相待,有時候還施捨錢財給他。


  方仲永的父親覺得有利可圖,就天天帶著仲永串門,不給他機會學習。


  我回到家鄉的時候,方仲永大概十二三歲,所作的詩已經有失水準了。又過了七年,我再回到家鄉,問起他,人們說:「他已經天才泯滅,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了。」 (《王文公文集》)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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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凡,世人對於求學問或做事情,切不可「一日曝之,十日寒之」,就是說,不論求學問或做事情,一定要有恒心,始能成功。否則既無恒心去求學或做事,就無成功之日也。


  「一日曝之,十日寒之」乃孟夫子所說的話,簡說:「一曝十寒」。孟夫子對齊王說:「天下雖有生命力很強的生物,可說你把它在陽光下曬了一天,卻放在陰寒的地方凍了它十天,它哪裡還活得成呢?」這是戰國時孟夫子對齊王的昏庸,作事沒有主張,輕信奸臣的讒言,提出警告的話語。


  一曝十寒,就是無恒心的反照,我們要學好一件東西,做好一件事情,必須要專心一志,去學去做,始能成功。若是今天做一些就把它放去了,隔了十天再去做,那麼事情怎能做得好?求學與做事,都是要有恒心繼續下功夫,始能成就也。所以吾勸世人,不論求學,做事,都要有恒心,不可間斷,繼續做下去。切不可一日曝之,十日寒之,希望大家共勉之。


茫海歸舟-第八章 述:求學做事,不可一曝十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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