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朝立國之初的宰相蕭何,發現京城長安人口很多,當地居民可以分到耕種的土地有限,因此上疏建議皇帝將上林苑的土地,給百姓使用,而不是只是將上林苑的大片土地作為飼養飛禽走獸之用。
劉邦聽了怒斥:「蕭何一定是收受商人賄賂錢,所以上疏要我讓出上林苑的土地。」下令廷尉拘禁蕭何。
過了幾天,廷尉向劉邦請教蕭何到底犯了甚麼罪。劉邦回答說:「我聽說以前李斯輔佐秦始皇時,只要是有功勞的事情都歸給皇帝,有失誤之處就會自己承擔,但是蕭何剛好相反,他自己收了賄賂,卻要我提供土地,他的目的是討好百姓,所以要將他入罪。」
廷尉解釋說:「如果請求這件事情是有利於百姓,這的確是宰相職責範圍內的事,陛下怎麼會懷疑宰相被人賄賂?更何況當年宰相為陛下留守關中,非常有機會把函谷關以西的土地據為己有,宰相當時並未這麼做,現在又何必貪圖商人的錢財?秦始皇就是因為聽不到自己的過錯而失去天下,李斯分擔秦始皇的過錯,哪裡值得效法?」
廷尉的勸誡,聽在漢高祖的耳裡,很不是滋味,卻切中要害。當天漢高祖釋放了蕭何,劉邦的理由是:「宰相為了百姓向我請求上林苑的土地,我不答應,這顯示我如同桀、紂那樣昏庸的君主,而你則是賢能的宰相。我所以把你用鐐銬拘禁起來,是想讓百姓知道我的過錯。」由此看來,劉邦還稱得上是位懂得反省的明君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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