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

執行公務之人

冥府三殿文判 降

  本殿司判,世人身具公務之人,常有為此而借職權之便,圖利自身或近親、遠戚、好友等。甚至僅因賦性隨興,竟以執行公務之便而好惡隨之。雖然,有者未造成甚大傷害,但有者卻造成浪費公帑、人力等貽患頗深,均在本殿小地獄中受苦。故乃將本殿依循職權之案例,轉換現世報之定律,頒明闡示,啟悟世人「有,則改之;無,則勉之」,以作惕勵。

  凡執行公務不力,若能力不足,三次累積,剝削一祿。

  凡執行公務不力,是為自身好惡之心,一次削一祿,可以累計。然若嚴重延宕,則可以削除一福,危及甚多人生命、財產,更可以奪其壽元。

  凡執行公務,先設想自身利益者,即削一祿。有所行動,即削一福,可以累計。

  凡執行公務之人,常以自身之時間因素、經濟利益,甚或處心積慮藉此職權之便,而有圖謀之目的,除削除三福三祿之外,並有惡緣顯前,牽引敗事或自身事端、波折、病苦,以作警戒。

  凡執行公務盡心盡力,不為私心之利,則可增祿添福,顯現貴人善緣助力。

摘錄自
玉律規箴 八、執行公務之人

  讀書不把知識運用,有如摹寫槧版的刻工;做官不愛護百姓,有如穿著衣冠的盜賊;談德行卻不身體力行,就像只會唸經而不懂佛理的和尚;事業有成卻不積德,就像易淍的花朵。

  功名利祿是人人所欲求者,有人一追求到,又汲汲增加自己之權勢,不為百姓謀福祉,盡己之忠報效社會,反利用職權上方便,收取不法賄賂,如此之人,終必因惡業之積累而落入萬世不復之惡果。

  古語有云:「身在公門好修行」。意即公署手握黎民生殺予奪之大權,為官者一筆可使百姓升天,亦可致百姓淪沈幽暗。所以為官之人,猶要有悲憫之仁心,將百姓視為至親,勤政愛民,利益大眾,自能得到世人無盡的追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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