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否定有一不變的靈魂存在,但又說有五道(或說六道)輪迴,因此許多人質疑:沒有靈魂,那到底是「誰」在輪迴?
《中阿含第二○一嗏帝經》中記載,有一位原為漁夫兒子的比丘,名叫「嗏帝」,他就認為是「識」在輪迴,其他比丘們知道了,即前往嗏帝比丘住所訶責他說:「你不要這樣說,不要誹謗世尊,世尊不曾這樣說。世尊運用各種方法,都在教導我們『識為因緣所生,離開因緣條件,就無所謂的識』,你應該要馬上捨棄這個不正確的知見!」最後,嗏帝比丘在佛陀的教導下,終於了悟正法。
佛陀入滅約三百年後,彌蘭陀王又以類似的問題,向那先比丘提問。《那先比丘經》記載:
彌蘭陀王問:「人死後是誰出生在下一世呢?」
那先比丘言:「是『名』與『色』於來生相沿再生。」
(『名』即是五蘊中的受、想、行、識,『色』即是五蘊中的色。)
王言:「是原來那個人的『名』與『色』去投生的嗎?」
那先言:「不是!並不是原來的『名』與『色』投生到下一世。應該說是前生的那個人造作了善惡業,而相續下一生的『名』與『色』再生。」
王言:「如果以這一生的『名』與『色』造下善惡業,下一生又不是以同一個『名』與『色』去輪迴,那麼做惡業不就可以不需受苦了?」
那先言:「並非如此!譬如有人去偷芒果,芒果園主人逮到小偷,將他抓到陛下的面前說:
『此人偷摘我的芒果。』小偷卻辯稱:『我沒有偷摘他的芒果,他當初種的是秧苗,不是芒果。而我現在摘的是芒果,跟秧苗不同,所以我不是小偷,不應有罪過。』陛下,這兩人如是爭論,誰有理?誰沒理呢?」
王言:「種栽家有理,小偷無理,應為有罪。」
那先言:「小偷為什麼有罪呢?」
王言:「因為有主人播下種子,種苗才能成長茁壯,最後開花長出果實。」
那先言:「人的輪迴也是一樣,今世的『名』、『色』造下善惡業,來生就因此善惡業而生出新的『名』、『色』。所以今生造下的善惡業就如同芒果樹的種子。」
那先言:「又譬如有人因冬寒在屋裡生火取暖,隨後因故離去,結果火勢蔓延開來,燒毀了房屋及附近的稻田。
農場主人將肇事者拖到陛下的面前控訴,但肇事者卻辯稱:『我只是生火取暖而已,我沒有燒他人的稻田,我留在現場的火與燒毀他稻田的火並不是同一把火。』陛下覺得誰有理?」
王言:「當然是失火的肇事者無理,事故乃是因他而起的呀!」
那先言:「又譬如有人以金錢去下聘人家的小女孩,後來小女孩長大,又有他人來娶此女子,前家責問:『你怎麼可以娶我的未婚妻?』後家說:『你聘的是小女孩,我娶的是長大後的女子,女孩與婦女不同。』便相牽至陛下前評理,陛下覺得誰有理?」
王言:「前聘家有理。」
那先言:「又譬如有人持瓶,去牧牛家買牛奶,裝好牛奶後暫放在牧牛家。過一段時間來取牛奶時,牛奶已發酵成乳酪。買家責問養牛者:『我寄放的是牛奶,你怎麼還我乳酪呢?』養牛者說:『是你的牛奶發酵成乳酪。』兩人爭訟相牽,來到陛下前評理,陛下覺得誰有理?」
王言:「養牛的人有理!」
那先言:「人的輪迴也是一樣,今世的『名』、『色』造下善惡業,來生就因此善惡業而生出新的『名』、『色』。所以今生造下的善惡業就如同發酵成乳酪前的牛奶。人因為愚昧無知而造作諸業,所以不能得到解脫。」
王言:「那麼今生的那先比丘死後會有下一生嗎?」
那先言:「陛下所問的問題,我前面已經回答過了。如果我還有貪愛,就會有下一生;如果我已無貪愛,就不會再有下一生。」
故,由此經中可得到一個結論,就是再生的身心雖不是原先的那具身心,但卻是由它而來。
經典的智慧-第九章 那先比丘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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