舜帝有一次向老師丞請教:「道是可以獲得而佔有的嗎?」
丞回答:「你的身體都不是你自己所有,你又怎麼能夠佔有道呢?」
舜又問:「如果我的身體不是我所能擁有的,那麼是誰所擁有的呢?」
丞回答:「你的形體是天地暫時寄託給你的;生命不是你所有的,是天地藉沖和之氣寄託給你的;性命也不是你所有的,那是天地順應自然法則寄託給你的;子孫也不是你所有的,是天地因應代代相承而寄託給你的。所以,行動不知道將往哪裡去,居處不知道該做些什麼,飲食不知道是什麼味道。這一切都是天地自然運行不息的氣體所形成的,又哪裡能夠得到而佔有呢?」
透過丞的解釋,我們知道:人的形體、生命都是大自然藉由巧妙的撮合暫時借給人使用的,就連子孫、個人的進退行止、吃飯、睡覺等也都是配合著大自然的運行,因此,做為一個無自主性的傀儡,與其他萬物又有何差別?又哪裡能夠擁有道呢?
如果能夠明白這一點,那麼就不需太過看重自己,也不會因為己身的窮困貧賤而憂慮,或因顯達富貴而歡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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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人之肉體,雖得之於父母,而實得之於天,是因與緣之和合而成者也,科學雖發達,仍不能造人,造靈性,可知得於天,既得於天而不能同天者是迷失物質者也。
人之肉體得於天,何有醜美之不同乎,是隨其人生之前因業力所所結之果,此乃天理至公之律,於人不能易,富貴貧賤賢愚,仍是天理至公之結果,智者上不怨天,下不尤人,一切皆為自己所造,怪是怪自己,天理無私,故有律,其律不偏不倚不差,故日月星斗,四時運行,皆循其律,而有定數也。
昔彌蘭王問先比丘曰:人之肉體何故不同,先比丘曾以一樹木之果實作一譬喻曰:同一棵同一蕊花所結之果實,都有大小,亦有酸甜之分別,又有早熟遲熟等等之差別,故同一肉體,由各人之業緣不同所感,故美醜男女之不同了。
人之肉體,由於地水火風之四大假合組成,地水火風之四大原素,其組織亦借其因緣之和合而成,地之堅硬性如人身之皮骨爪牙,水為潮濕性,如人身之痰吐汗水,火為溫暖性,如人身之熱度,風為流動氣性,如人身之呼吸空氣,此四大假合組成之因緣和合,聚則生,散則亡,故不能長久。
人身既不能長久,何不借假修真,人身之成,父精母血之交媾本俱此四大假合之組成,得天之理而為性,天理無形,故不滅,人身有形,故有滅,有形人身受無形靈性指使,使善即善,使惡即惡,上天堂下地獄,是以善惡之分別作定論,靈性無身不能行善惡,故借假成真,即使身行於正道,即是借假成真之道。
天燈 論借假成真與肉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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