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

良心債

  在報紙上讀過這樣一個故事:一位工廠的女工,是車間統計員,有一次,她從財務科領回工資發給工友後,發現手裡多了五百九十四元。那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,這位女工每月的工資只有七十一元。

  她的父親患了癌症剛剛去世,留下治病欠下的三千多元的債務,弟妹正讀高中,女兒嗷嗷待哺,肚子還有另一個生命即將降臨……

  錢,對於她來說,實在是太重要了。她悄悄把錢收了起來。

  可是她沒有想到,就是這一念之差,這五百九十四元,竟成了她沉重的心理負擔,一直折磨了她十餘年。它時時刻刻困擾著她的心靈,使她寢食難安。

  直至多年以後,她終於鼓起勇氣,找到當年的那位會計,把那筆錢還上之後,在回家的路上,她淚流滿面———因為終於卸下了壓在心上十四年的心理負重,以後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樣享受堂堂正正做人的幸福!

  什麼是幸福?心安理得做事,坦坦蕩蕩做人,沒有任何的心靈上的負擔,這就是最大的幸福。不拿昧心錢,不做虧心事,這就是最自在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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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什麼是良心債呢?就是違背良心,虧欠了良心的一種心靈負債。怎樣會負這種債呢?就是殺人害命,作奸犯科,惡性倒閉,貪污瀆職,薄倖負情等等,大凡作惡不知懺悔,或是犯過不能彌補的人,都會精神不安,而憂鬱煩苦,這種苦,稱之為良心債。

  良心債是不能夠直接用金錢來債還的,只有懺悔改過,行善立德,將功補過,能使良心復得安然。不過話說回來,良心債要比金錢債好還多了。因為金錢債,如果賺不到金錢就難以償還,往往不能隨心所願,說想要怎樣還就怎樣還。

  還良心債,則只要良心發現知過能改,經常行善,使心靈永遠安樂,只要有一點心意,隨時隨地,皆有善事可行,皆可賺得功德財(佛家語,又名聖財,意謂行善後,心靈中的收穫。譬喻︰如世間的錢財,多行多得,愈積愈廣大)以還良心債。所以說,良心債較金錢債易還。

  除此以外,金錢也可代還良心債,良心也可代還金錢債。因為利用金錢可以布施行善,可使心靈充滿快樂而彌補缺失;而有良心的人,一旦負了金錢債,無論如何窮困,也會一心一意設法將債務償還,即使一時賺不到錢,也沒有產物可以變賣,但是因他良心無虧,心安理得,仍可樂觀奮鬥,繼續努力賺錢以償還債務;

  同時也因他能以良心待人處世,人人都樂於接近他,成就他,必然較客易獲得賺錢的機會。又因為有良心者,良心沒有債務負擔,心無旁騖,即可專心一意的經營事業,賺錢還債。若是良心負債,就不能專心致力於工作與事業;且容易差錯的。

  所以一個有睿智的人,除了不負有形的金錢債,不招有形的牢獄災外,更不願負無形的良心債,不願受無形的心獄之苦,才算是真正的無債一身輕。

幸福之道︰第二五篇︰道在吾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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