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等品經
南海古佛 降
詩曰:自古情深聚又離,手揮目送更依依。
落花竟自隨流水,何日相逢再促膝。
聖示:吾今日降著:「經典的智慧」
第十五章 色等品經
《增支部》第一集開宗明義的《色等品經》就記載:世尊說: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美色,如女人之美色持續纏住男人的心。諸比丘,女人之美色注滿男人的心。」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聲音,如女人之聲音持續纏住男人的心。諸比丘,女人之聲音注滿男人的心。」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香氣,如女人之香氣持續纏住男人的心。諸比丘,女人之香氣注滿男人的心。」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味道,如女人之味道持續纏住男人的心。諸比丘,女人之味道注滿男人的心。」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所觸,如女人之所觸持續纏住男人的心。諸比丘,女人之所觸注滿男人的心。」
世尊又說: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美色,如男人之美色持續纏住女人的心。諸比丘,男人之美色注滿女人的心。」
「諸比丘,我知無任何其他聲音……我知無任何其他香氣……我知無任何其他味道……我知無任何其他所觸……如男人之聲音、香氣、味道、所觸,吸引女人的心,男人之聲音、香氣、味道、所觸,注滿女人的心。」
佛陀描述性欲是人類最強烈的衝動。如果一個人成為此種衝動的奴隸,即使是聖人也會貶低身份,即使是最剛強的人也會變羸弱。尤其是青年人,像一把火,對性欲的衝動,需要慎重對待。如果不注意、不節制,它將招致言語難以形容的災難。
因為佛陀是一位講求實際的哲學家,他不期待自己的在家信徒都過獨身苦行生活,故佛陀允許在家信徒成為「在家行欲人」。
然而佛陀一再告誡在家信徒,要遵守五戒中的第三條不邪淫戒。而不邪淫的對象在《雜阿含》第一〇三九經中記載:
「若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夫主、親族,乃至授花鬘者,如是等護,以力強干,謂之邪婬。」
也就是說,仍受父母、兄弟姊妹、親族等監護、照顧者(大多是指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尚未自食其力者),或是有夫之婦(有婦之夫),或是同居中的男女或已訂婚之男女,若與他們發生性關係,將傷害監護、照顧者,夫或妻,同居者、訂婚者雙方的心靈,傷害他們的感受,因此皆屬邪淫,其所衍生出的後患也無窮難盡。
又佛陀在《毀滅經》中亦說:「若男子沉湎於女色(過放蕩生活),是酒鬼,好賭博,將一切所得揮霍一空,是這種人走向毀滅的原因。」
「若男子不滿意自己的妻子,與妓女廝混,與他人的妻子廝混,是這種人走向毀滅的原因。」
「若男子青春己逝,年歲已長,還將身材豐滿的年輕幼女帶回家;出於對她(會與年輕人私奔)的猜忌而不能安睡,是這種人走向毀滅的原因。」
犯邪淫者,未來(或來生)婚姻容易出現裂痕,婚姻不幸福,或家庭不和,難覓佳偶。因此,若欲遠離邪淫,可修習無常觀、不淨觀、四界分別觀,從中認識身、心真相,將來定可減低邪淫之害,獲得幸福圓滿的家庭生活,道根亦能增長也。
編者註:另《增支部》記載:女人以八相繫縛男子,一、以哭泣。二、以笑。三、以說話。四、以舉止。五、以花果作禮物。六、以色相。七、以歌吟。八、以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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