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6日 星期二

忘恩負義人

 

  張家村有位老年人,年終三十晚上,從城內收了帳款,騎著小驢,快快樂樂地回家過年。他在路上忽然看見一個青年,打算在樹上上吊。


  老人見了就可憐他,急忙把他解開,問他為什麼上吊。


  青年回答說:「我欠人三十塊錢,債主催逼沒法應付,我想不如一死了事。」


  老人看他情況實在可憐,為了三十塊錢賠上一條性命,實在不值得,怎麼能見死不救呢?於是急忙從驢上解開背包,拿出三十塊錢,交給青年說:「這三十塊錢是給你還債的。」


  又拿三十塊錢給他說:「這是給你明年作本錢的。你年紀還輕,大有希望,快去還了人家的債,明年做個小生意,切切不要尋死。」


  但那青年看見老人的背包很重,知道他還有許多銀錢,因此貪心發動,他見四面沒有人,就立刻起了惡念。


  正當老人把餘款放進背包的時候,青年偷偷拾起一塊石頭,對準老人的頭頂,用力一擊,老人即刻暈倒在地,青年便把所有銀元,全部盜去。


  過了幾個鐘頭,老人醒來,不知道為什麼睡在這裡,只是覺得頭痛,用手一膜,都是鮮血。等他精神略微清楚,方才想起剛才怎麼救人,怎麼忽然被人一擊,不省人事。心裡想道:「這個小子,我救他命,他反把我打死,真是忘恩負義。這人必遭上天的報應。他把衣服撕破一塊,把頭包好,慢慢走回家去。在家療養休息三個多月才好。」


  一天老人進城里辦貨,看見一個新開的茶樓。因為好奇心,進去喝茶。坐下之後,看見帳桌旁邊坐了一位年輕老闆,面孔好像打傷他的青年人,越看越象,但不敢認,立刻招了茶房談問:「你們老闆是誰呢?」


  茶房說:「就是坐在帳桌上的那位。聽說我們的小老闆,原來是個窮小子,去年三十晚欠人錢沒法還。後來得了一筆橫財,他就開起茶樓來了,生意還不壞。」


  老人再看那位小老闆,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。如果去找他講理,沒有證據;如果不找他,這個冤枉,哪裡去申呢?這種沒良心的人,反倒發財。心裡越想越氣,便用手掌拍桌對天嘆息說:「沒有神!沒有報應!」連拍連說:「沒有神!沒有報應!」


  不久,滿天忽然黑暗,烏云四起,下起雨來,雷電交加,霹靂一聲,竟把小老闆打死在地。


※ ※ ※


  忘恩負義,即乃受恩不報,更甚者,回以負義、背叛、惡臉相向,諸般種種,悉皆引爆衝突。古賢云:「受人點滴,報以湧泉」,此乃知恩報本,人之常理。縱然不立即回報,亦應思人仁德,感恩在心,豈可忘恩負義。更甚者,因利、因色,甚至僅為意氣,竟作出恩將仇報之小人行為。故,當有冥罰以昭公正。


  凡有受人之恩,雖屬小恩小惠,雖未必回報,但卻嘲笑在心,甚至冷言冷語,削其一祿。


  凡有受恩解其燃眉之急,危機過關不思回報,削其一福;若有機會回報予助其渡難關者,有能力回報解其難關,卻故作熱心,卻不實質回報助其難關,削其二福;若有幸災樂禍之心,削其二祿。


  凡有受人恩惠,卻假意回報,實有另存圖謀,若屬財利,削其五祿;若屬謀人妻女美色,削其三福;若屬重大事件,可以削其全部福祿,甚至奪其壽元。


  凡有受人恩惠,大至得其遺產,而以託孤或者託付產業,但卻思圖佔為己有,托孤未加善予教養教育,削其十福;裨利早日罰其惡果。若將產業佔為己有,不思回報施恩之人,削其十福;裨利早日顯成惡報。


  凡有受人恩惠,卻以私心為用,處心積慮再得其恩惠,用心機作計較,利用人之仁善心,圖取利益恩惠者,削其三祿,並可累犯累罰。


  恩者,乃為人之仁善心,亦乃為人之優於畜道者。故,不知感恩,不如烏鴉反哺,羔羊跪乳,已失其為人意義。


玉律規箴六、忘恩負義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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