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

禍福

  我人在累世功過及善惡輪迴間,累積善福與惡耗之報象。換言之,在人之生命過程中,有多少善福,以及有多少波折乖舛,大原則上是隨著靈魂投胎而註定,其權責,當然是由冥府閻君之審判而註載分明。


  本章主題是著重在轉變之動力,易言之,在命程既定中,仍會有一個關鍵的動力,來讓你(妳)做轉變的機會。


  近日貴堂有善眾所叩問事,以其得夫之遺產,本可豐富過一生,孰料遇到詐騙集團,將其夫所有遺產詐騙淨盡,由原可富裕過日,乃至貧困借貸過日。此一轉變在客觀因素,當然是因為貪心以及不能詳查細思,以致上當遭騙,但本質上卻有因果以及一個關鍵動力存在。


  吾先剖析因果:此婦原本命程僅有所得遺產之半數金額而已,但其有將近廿三年親近道場佈施、護法,其功德金額已達到其所應有遺產十分之一,但所累積功德福報,經冥府閻君一再依律加註顯成,因而其夫家業平順,大有盈餘,歸空時所留遺產,正好加上一倍。這是因果中善福的層次。


  既然如此,為何會遭騙,而將所得遺產(亦即其人之福報)耗費殆盡?這又是關鍵動力的層次。此婦得鉅額遺產後,一心享樂,不但不助道護法、做佈施,並且因為接觸其他不正教門,更大肆抨擊原有宗脈,因而福報享盡,惡業累積,於是召感累世惡業(並經冥府閻君註明施懲),故短期內惡業顯現,心生貪念,詐騙集團輕易將其鉅額遺產詐騙淨盡。


  由以上案例,可知眾生可以有福報,(包含累世善業,今生善慧護法佈施。)但一念之間,亦可形成關鍵轉變之動力,至希眾生仔細深思研悟。


摘錄因果命程定論-第廿二章 得失轉變之關鍵動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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