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惡有別於共業,共惡乃係當下普世之間,人心趨向於較惡劣,凡所行為較多悖德亂行,故其惡氣持續累積,終至達到飽和,乃爆發浩劫。所以,浩劫是天數災難,是人禍!
眾生或許有謂:「蒼天何其不仁,降大浩劫,荼毒生靈」。故吾在本章已先闡明:共惡達到飽和,必須渲洩,否則更將引起不可思議之禍患。正如水庫蓄水,達到一定標準即要洩洪,以免水庫潰堤;浩劫亦是在眾生共惡達到飽和之際,需要將此部分惡氣藉由浩劫而消散。差別就在浩劫必須由上天因應天數之運,以及蒼生之惡加以核定,降下何種浩劫。
吾淺舉一例:人世間最常見之瘟疫,即是眾生之共惡所觸發,水庫即將潰堤之警鈴,乃由上天所降瘟疫,而減除其惡能。眾生或許莫名共惡之所在,但吾可以明確指出,人類不但在有史以來即弱肉強食,不但不同種族要侵略、佔奪,同一種族猶能為權與利而自相殘殺。戰爭,所帶來的殘酷與怨戾,是共惡的最主要能量之一。
另外,還有殘害較低等動物之怨戾,亦是共惡能量之一。所以許多以自身(或者及於自身家族或國家)而強迫濫砍濫伐,所造成居在期間之生物滅絕,亦是共惡能量之一;以迄近世,文明物質之提升,仍亦隨之擅巧,工於心計,因此設計陷害於人,以達私利。
眾生切莫以為此惡之小,乃僅個人或單一事件,但全球人口數,此一事件若層出不窮,則其所累積惡能亦是可觀。當然,吾闡述本章,並非意在恫嚇眾生浩劫之即將來臨,而是要告誡眾生:慎在成為累積共惡能量之幫凶共謀,更不要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;並且吾勉諸眾生切勿以為善小而不為,人人以為不差我一個,那麼人人如此,後果可慮。
摘錄自因果命程定論-第十一章 共惡之浩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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