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

孝犬記

  嚴州青溪有一王家養了頭母狗,母狗和它生的小狗同住在一塊。


  有一天,主人把母狗殺了吃狗肉,請了一些客人共同品嘗狗肉。


  母狗所生的小狗在案子下邊轉著圈地走動著,見人扔下一塊狗骨頭,小狗就把這骨頭用嘴銜了去,小狗往返了多次。


  主人王某對客人笑著說「人都說狗認不出同類骨頭,這話不假。」


  眾人把狗肉吃光了,小狗也不見了。


  王某覺得奇怪,到處尋找小狗,找到後園一看,見狗骨頭堆成一堆,骨頭上蓋著土,小狗已經死在母狗的骨頭旁邊了。


  王某大吃一驚,非常後悔,就把狗骨和小狗一同埋葬了。


  回坐後與客人共同發誓,永不吃狗肉了。王某作《孝犬記》以勸戒世上吃狗肉的人。後來,王某後代人丁興旺。


※ ※ ※


  今時之人好殺成性,每餐必有肉食,無肉可吃則謂無法下箸,此乃偏差之觀念。


  須知萬物眾群生,靈命皆一同無有二致,何苦偏做殺業,凌虐他靈呢?須知累世之中,彼此或許曾為父母兄弟子女之關係,若是你的子女,你會殺來吃嗎?同理,動物亦有親情倫理,何苦拆散他們的家庭,使其骨肉分離呢?


  細思之就可明白不該妄造殺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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