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時期,息國和鄭國發生了言語衝突,息國一怒之下,領兵攻打鄭國。
這兩個諸侯國雖然都很小;但息國的人力與物力比鄭國要少得多,軍力也要弱得多。戰爭自然以息國的失敗而告終。
《左傳》評論息國有五大罪過:「不度德,不量力,不親親,不徵辭,不察有罪。」
息侯的道德不及鄭莊公,這是「不度德」;息國的兵力不及鄭國,這是「不量力」;息國和鄭國同姓而交戰,這是「不親親」;言語上有衝突,卻不在言語上辯明是非曲直,這是「不徵辭」;犯了這些罪過卻不知反省,這是「不察有罪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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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治國執政者,如果能用禮法上的謙讓精神來治理國家,使人人效法禮讓,使上下和睦,沒有悖亂的事情發生,如此以達至國治,又有什麼困難呢?假若不能躬行禮讓,躬身教化,卻專務禮法之虛文外表,空有其殼,毫無實質,不能發揮作用,要這種禮法做什麼呢?
禮為團體中的規範,國有紀律,家有家規。佛教中的叢林儀規、基督出世教士的三大戒律,無不皆是禮的運用與延伸,但禮最重實質,即內當有讓遜之心,外則有教人之儀。心誠克堅,勤修禮讓之道,在上者行此,必然上行下效,蔚成仁風。蓋宗教情趣的莊嚴肅穆,前賢與後學的相待以禮,皆足以影響社會風尚,成為禮儀之邦的中流砥柱,最值得加以闡揚與實踐。
《大學》云:「一家仁,一國興仁;一家讓,一國興讓。」蓋儒家重禮的實質,尤以辭讓謙遜的精神為要,故孟子道:「辭讓之心,禮之端也。」故知禮不重虛文外表,而重精神實質。在上位者能如此,最易影響部屬,形成風氣,故管子的「五輔篇」說:「夫人必知禮,然後恭敬,恭敬然後尊讓,尊讓然後少長,少長貴賤不相踰越,故亂不生而患不作,故曰禮不可不謹也。」這是提倡禮讓的效果。
全真月刊15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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