窮烏入懷,仁人所憫
周靈王太子晉說:「幫烹飪官做事,可得品味食物,幫助鬥毆,就要遭到傷害。」這話的意思是做善事就參與,做壞事就離去,不希望自己的親族鄉黨做不合道義的事情。
凡是有損於人、事的,都不參與。然而當無處可飛的鳥投入懷中,這是具有仁愛之心的人所憐恤的;更何況是勇敢不畏死的人投靠於我,當棄之不理嗎?
像伍員的投身漁舟渡江,季布的棲身廣柳車中,孔融的藏匿張儉,孫嵩的隱匿趙岐,前代所敬重的,也就是我所當行的,因此遭到罪咎,也是心甘情願死而無憾的。至於像郭解的替人報仇,灌夫的怒罵求田的籍福,這是游俠的徒輩,不是君子的所當為。如果違逆叛亂的行為,獲罪於君親的,這就更不值得顧惜了。
親戚朋友的遭逢危險困難,出錢出力,儘量幫助,不當有所吝嗇;若要不擇手段地圖謀詭計,毫無道義地請求謁拜,這絕不是我所要效法的。像墨翟的徒輩,世人都說是過於熱心,楊朱的徒眾,世人都說是過於薄情;過於薄情固不可以,過於熱心也不可以,應當以仁義作為合情合理的節制才是。
顏氏家訓—省事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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