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有一婦人,忘其姓名,家道頗康,惟任性傲物,不肯行善。
一日入觀音廟拜神,拜畢,失去兩傘,婦人大怒,指神責曰:「吾誠心來拜,你神一無所靈,如此大雨,無傘吾怎行?明日你如不還吾傘,非打壞你神像不可。」大罵不絕而去。
至夜,神託夢廟祝公云:「明日有來祈福者,供獻一傘,你可將此傘還之,此婦人雖惡,然她正在行運,過五年後,自有惡報。」
屆日,婦至,將新傘還之,而婦人猶嫌不是原物,罵聲連連而去。
後過五年,她家吃魚,被貓銜去,婦責其婢云:「你如不將魚尋回,必將你打死。」
婢恐懼,持燈至閣仔追貓,燈被猫弄倒,因此起火,婦人被燒成焦炭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