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章二十八:「今生曲腳為何因?前世攔路打劫人。」
經文明白告訴世人,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不義之財,不可貪取。人總為財利不擇手段,造下傷害他人諸等罪業,此因當是種下了自身必須承受罪業果報,故不可不謹慎。
實例闡述:杭州有一姓名姜○儀女子,自出娘胎就有先天性腳肢彎曲萎縮病症,雙腳不良於行體弱多病,不論父母如何照顧,費心尋醫治療始終無法醫治改善。姜女在十九歲父母雙亡,因無兄弟姐妹,孤苦無依生活,全由政府有關單位幫助安置。然姜氏難在安置所中生活過日子,置留二年多就偷跑在外流浪,四處行乞,成為當地遊民,今已五十有七,還是過著窮疾日子。姜氏何以今生如此坎坷?身體與生俱來就有缺陷,更是無依無靠,窮疾不堪,此自有前因果報。
姜氏前世乃洛陽一戶富家子,雖有福報,奈卻不知珍惜四處揮霍,總是結交一些酒肉朋友,時值政局動亂四處生活困苦,人民到處逃離,姜氏前生就因不學好與劣友夥結,四處攔阻逃亡者打劫其財物,刀棍傷人不計其數,是以造下惡因才致今生輪迴受到承受果報之苦。
世人當懂財利的運用是能給自身過活,更可借由財利救助苦難、積善福報,但如財利的求取過度,必延生貪念不息,這是會將良心給蒙蔽,往往就會因一時的過度貪求,造下無知罪業,當宜自身多警惕。
摘錄自三世因果傳記
過去生所造善業惡業如影隨形跟著眾生,善業多者福報相對的多,惡業多者相對禍厄災劫苦難多。而世人皆是在不信因果下才會不斷的在造惡業,導致今生受盡惡業果報糾纏身心、際運、福報等等,受制業力干擾形成波折磨苦。是以欲轉化宿業的牽掣,需當下斷惡修善,多造善功迴向,福積德培,自可扭轉受制因果,撥轉福德吉星拱照,順泰吉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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