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英國倫敦,一位名叫斯爾曼的殘疾青年,他的一條腿患上了慢性肌肉萎縮症,走起路來都很困難,可他憑著堅強的毅力和信念,創造了一次又一次令人矚目的壯舉:
十九歲時,他登上了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瑪峰。
二十一歲時,他登上了阿爾卑斯山。
二十二歲時,他登上了乞力馬扎羅山。
二十八歲前,他登上了世界上所有著名的高山……
然而,就在他二十八歲這年的秋天,他卻突然在寓所裡自殺了。
功成名就的他,為什麼會選擇自殺呢?
有記者了解到,在他十一歲時,他的父母在攀登乞力馬扎羅山時不幸遭遇雪崩雙雙遇難。父母臨行前,留給了年幼的斯爾曼一份遺囑,希望他能像父母一樣,一座接一座地登上世界著名的高山。
年幼的斯爾曼把父母的遺囑作為他人生奮鬥的目標,當他全部實現這些目標的時候,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無奈和絕望。
在自殺現場,人們看到了斯爾曼留下的痛苦遺言:「這些年來,作為一個殘疾人創造了那麼多征服世界著名高山的壯舉,那都是父母的遺囑給了我生命的一種信念。如今,當我攀登了那些高山之後,我感到無事可做了……」
斯爾曼因失去人生的目標,而失去了人生的全部。
我想,生命的意義,不僅在於不斷實現人生的目標,更在於不斷提升人生的目標。
※ ※ ※
目標者,行事之方向,若無目標方向,總難勇往邁進,尤其人之心志更是如此。一旦迷失了方向,這好比汪洋中一條船,沒有人掌舵一樣,在茫茫無著之中漂浮不定,無法達到目的地,故當知目標對人生甚為重要。
人最害怕的就是迷失了自己而不自知,迷茫不知所為何事,生活漫無目的,內心隨著日子一日復一日。因為自身無法落實,人生缺乏了依歸,所以茫然、焦躁、鬱悶、失意、矛盾、寂寞,充滿自己的內心世界。生活欠缺生氣與活力,導致懵懂一生,不知何去何從,把光輝燦爛的人生給抹煞了,變成行屍走肉般的活著,多沒意義。
世人當知,不管在生活的任何一個基點都得落實,才能顯現出其實質性,也可因而有所成就。光輝的人生,其實是由自己決定的,蓋人生命之價值高低,完全視己身對目標之實踐、之奮鬥而定。是以,人們無論做什麼事,都應該事先確定中心目的,把握方向,朝著既定目標,努力不懈,奮發向前,勇往邁進,始可在人生旅程上得到好的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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