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

田稷退賄

  田田稷子,戰國中期齊國人,深得齊宣王信任,拜為相國。


  一天,有個下屬來訪,托他辦事,獻上黃金百鎰,說是孝敬老夫人的一點心意。田稷子幾番推辭,但礙於情面,最後還是收下了。


  田稷子的母親眼望百金,十分吃驚,詢問黃金的來由。田稷就將受賄之事稟告母親。母親教訓說:「為官應該清正廉潔,注重品德修養,使自己的行為高潔,不苟且貪求。平時我對你的教誨之言,你都忘記了嗎?」


  田稷子聽了母親的訓斥,感到十分羞愧,急忙退還了百金,並主動向齊宣王請罪:「臣下無德,一時糊塗,私受百金賄賂,獻給母親,母親痛斥臣下為官不廉、為子不孝。臣下自感罪孽深重,辜負了大王的信任,請大王重責,以正國法。」


  齊宣王聞聽此言,對田母家教有方敬佩有加,原諒了田稷子的過錯。


  為了表彰田母的義舉,齊宣王用國庫的黃金賞賜了她。


  百姓聽說這件事後,都對田母仰慕不已,也稱頌田稷子知錯能改的行為。(《列女傳.卷之一.母儀傳》)


※ ※ ※


  人民之公僕,軍、公、教……等皆是領人民俸祿,他們的老闆就是人民,辛苦的老百姓-納稅人。可是,寒窗苦讀,一旦考上公職後就失去理智,將權貴奉為老闆,固定薪水滿足不了其貪慾,「吃碗內,洗碗外」(閩語)、「飼老鼠,咬布袋」(閩語),左手拿薪水、右手收受賄款,真為國之賊也。


  一個國家要興盛,當提倡聖賢之道,從小教育孩子廉恥之可貴,領導人以身作則,規範全國公務人員、軍、警、教育人員皆要廉潔。以人民之福祉為人生目的,莫再受金錢、名利之利誘,失去自我及真義,如此墮入水族及畜牲,無法回天矣!


  盼望世人,有公務在身者,戒慎恐懼,在位須謹慎並案奉公守法,服務人民;沒有公務身分者,勸他人謹守法律,莫犯貪受賂之業,如此,全國風氣才能淨化。公務人員不守戒律,貪贓枉法者,報在親人、子孫,還會投生鼠輩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。也希望求公職者,當有正確之觀念,莫以為公職可光耀門楣。行止得宜者,也是苦修而來,舉止犯法者,招禍轉眼而至。


全真月刊140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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