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迦牟尼佛前世曾有一生叫文陀竭,意為「頂生」,是一個大國的國王。
頂生王起初以正法治理國家,不用武力而降服周邊國家,擁有很多世所罕見的寶物。
然而,他逐漸驕傲起來,不滿足於現有的國土,心想:其他國家的百姓缺衣少食,如果我能得到那些國土,不是很好嗎?
於是,他征服了四方所有的國家。百姓知道他是位賢君,因此也願意臣服於他。沒過幾年,天下所有的百姓都豐衣足食,安居樂業。
擁有四天下所有土地和人民的欲望得到滿足後,他又下令徵召各國美女充實後宮,不僅如此,他還把各國的國王處死,把他們的王后也召進宮內。
頂生王又想:土地、人民我有了,天下佳麗都進了王宮,世上再也沒有東西值得我追求了,我要到天上享受享受。
他的七寶之一金輪威力無窮,帶著他和軍隊到了天上。天帝很敬重他,分給他半個座。頂生王見天宮是用寶物建造的,勝過自己的宮殿千萬倍;天上的仙女比他的宮女漂亮千萬倍,心想:如果天帝死了,我取代他的地位,像治理地下那樣治理天上,那該多好啊!
頂生王惡念一生,就被天帝遣返回去了,而且還得了不治之症。
臨終前,頂生王告誡兒子們:「貪是燒身之火,切不可貪心哪!」(《文陀竭王經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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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貪的對象大略可分三種,即對有生命的貪著,對無生命的貪著和對純粹概念的貪著,茲分述如下:
一、對有生命的貪著:
1.貪著自己的身體:年輕時喜歡裝扮自己,老年時喜歡追憶自己曾經擁有的青春美麗,而終其一生都在貪戀自己,貪著自己的生命,為這個色身服務。
2.貪著他人的身體:貪丈夫,貪妻子,貪自己的兒女,貪自己的親屬,貪著一切和自己有關係的人。如果有養寵物,就貪愛自己的貓、狗、鳥……等。
3.貪著無情的生命:貪繁花、綠葉、盆景、草木……等。
二、對無生命的貪著:貪著自己的錢財、房子、車子、珠寶、鑽戒、項鍊、古董、名畫……等,即是貪著自己所擁有的任何的喜愛的物品。
三、對於純粹概念的貪著:貪求權勢、名聲、讚美、奉承、愛慕虛榮……等。
「貪」生起的時候往往無聲無息,不疾不緩,令人感覺柔軟、舒適、迷戀,因此心就被這些東西黏著、操控,為了得到這些貪著,故而不斷地造各種大大小小的業!以眼睛看見美好的事、物為例。當一個人見到美麗的花朵、英俊漂亮的人、穿著優雅漂亮的服飾或住在豪宅……等等,這些都是屬於善的果報。
受用或享用這些果報並沒有什麼問題,問題在於生起「樂受」的時候,心中會同時生起「貪愛」。因為貪愛對象,進而想要得到對象;得到之後想要佔有,佔有之後還想要長期佔有、想要得到更多;佔有對象之後更不願意失去它。
所以說「貪」是輪迴的主因,因為貪讓世人造作很多的惡業。故,修行並不是從外在找原因,而是從自己的心中去找原因,才能擺脫「貪」的桎梏。
虛原雜誌第245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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