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書》記載,商鞅準備在秦國變法,制定了新的法律。為了使百姓相信新法是能夠堅決執行的,他便在京城南門口樹了一根大木,對圍觀者說:「誰要能將這跟木頭從南門搬到北門,就賞他五十兩銀子!」
大多數人都不相信有這等好事,恐怕商鞅的許諾不能兌現。
就在大家猶豫不決時,有一個人卻扛起木頭,從南門一直走到北門,商鞅當場兌現,賞給他五十兩銀子。
這樣一來,人們都相信商鞅說的話是算數的,在推行他所立的新法的時候人們就遵守了。
我國古人很講究言不在多,但必須守信的道理,因為守信就能得到人們的信任。一般老百姓講不講信用,只是關係到人際關係;而政治家、軍事家講不講信用,則關係到治國、治軍的大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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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者,不疑也。乃人言為信,有相信,方能守信用,凡事依照口言守約束按期而至,無妄言誤人,待人接物,定要誠實不欺騙,口能言,身能做,若講得出,定要做得到,言行有一致,即謂之信也。
所謂信字,從人言而成,即人言有正確,方可謂信也。守信要先注意三點,第一點,說真實言語,第二點,所講出來之話,定要做到,第三點,若做不到之話,則不可說,人若不守信,口言亂說,對人失信用,以後定無人要相信他,所以要尊重自己之人格,約時定要準時,約日定要照日,與人所約,決定不可失約,方免自己對他人,有虧損之不該也。
所以人若能守信,則能受人任用,此信字之範圍,亦極廣闊,舉例而言,信願照願行,信誓照誓做,有信則能願受,遵守則能奉行也。且能得遵守父母,或師長之教訓,亦謂之信也。總要以誠存心,以仁而作,處事有實,不敢欺騙者,可以合此信矣。
此五常之德,亦稱調之五達德,乃人道之綱領,為聖為賢,全得五常之道,世人若失棄五常之道,則為惡,就無仁、無義、無禮、無智、無信實,已成愚癡之人矣。
所以此三綱五常之理,必須要謹慎,能省察遵守,時時溫養實行,切莫有暫時之違背,或錯亂,方能符合綱常之道德也。
道鐘警明-第二章(續)八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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