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京天寧芙蓉道楷禪師,投子義青禪師之法嗣,俗姓崔,沂州人。
道楷禪師悟道後,留在投子義青禪師座下,充當典座。北宋神宗元豐五年,道楷禪師離開投子,一度回到故鄉沂州,應道俗之請,住仙洞傳法。後又居京師天寧寺。
大觀初年,因開封尹李孝壽上奏徽宗皇帝,讚歎道楷禪師「道行卓冠叢林,宜有褒顯」,於是徽宗便派內臣攜聖旨前往天寧寺,賜道楷禪師紫方袍一件,法號定照禪師。
道楷禪師一方面對皇恩表示感謝,另一方面表示自己有誓在先,不能接受。他上表請辭,說道:「出家時,嘗有重誓,不為利名,專誠學道,用資九族。苟渝願心,當棄身命。父母以此聽許。今若不守本志,竊冒寵光,則佛法、親盟背矣。」
徽宗皇帝於是再一次降旨,堅決要道楷禪師接受恩賜。道楷禪師卻仍然堅拒不從。於是徽宗皇帝大怒,欲治他抗旨之罪,遂命令棘寺將他收監發落。
寺吏於是便吩咐有司,把道楷禪師發配到淄川。有司知道道楷禪師一向忠誠無偽,僅僅是因為冒犯了皇帝才被治罪的,因此心生憐憫。為了保護道楷禪師,有司希望道楷禪師說自己生病了,這樣就可以免於處罰。
於是,有司便提醒道楷禪師道:「長老枯瘁,有疾乎?」
道楷禪師道:「平日有疾,今實無。」
有司又道:「言有疾即於法免罪譴。」
道楷禪師道:「豈敢僥倖稱疾而求脫罪譴乎?」
有司一聽,便嘆息不已。道楷禪師於是便恬然地戴上刑具,踏上發配之路。一路上,道俗見到道楷禪師均流淚不止,跟著他的人絡繹不絕,如同趕集一樣。到了淄川,前來從道楷禪師參學的人越來越多。第二年冬天,徽宗皇帝便下令恢復了他的自由。
於是,道楷禪師便在芙蓉湖心,結庵傳法,一時道俗雲集。
道楷禪師曾示眾雲:
「夫出家者為厭塵勞,求脫生死。休心息念,斷絕攀緣,故名出家。豈可以等閒利養,埋沒平生!直須兩頭撒開,中間放下。遇聲遇色,如石上栽花。見利見名,似眼中著屑。況從無始以來,不是不曾經歷,又不是不知次第。不過翻頭作尾,止於如此。何須苦苦貪戀?如今不歇,更待何時?」
這段開示,教意諄諄,堪為我輩時常警醒。
道楷禪師圓寂于政和八年五月。臨終前有辭世偈雲:
「吾年七十六,世緣今已足。生不愛天堂,死不怕地獄。撒手橫身三界外,騰騰任運何拘束。」
※ ※ ※
云何「不貪求」?「貪」者,人性中所不知足者,幾近執於「迫切渴望」是也;「求」者,欲望,縱非自身能力所及,或者明知不可,而為之是也。
復次,修行者容或可以精進修行,或者深入經藏而啟智慧,但是內心深處所貪、所求,是難以避免或克服。身在人世,物欲、情愛、權名、財富悉皆染著六根,乃致時起欲求之心;縱然行者身在道場之中,雖非貪於財富物欲,但是權名之浮華,卻也是一大魔障。
所以戒「不貪求」,正是與儒家之淡泊明志,與道家之無為,是為自我約制及涵養之表現。
但是我佛教法之中,「僧」列三寶之中,普受眾生供養,因而更要提升自身之約制。若是為眾生之僧師,卻在言行中時時有貪求之念;不但愧對我佛,亦有怍於眾生之供養,更遑論如何弘法利生、帶引眾生邁步修行覺路!
彌勒法本之顯密戒三部寶典 卅六、不貪求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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