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7日 星期六

蓮池大師戒殺文

  世人食肉,咸謂理之應然,乃恣意殺生,廣積冤業,相習成俗,不知自覺,罪過執迷。當知天本好生之德,天地生物,以供人食,種種植物類,如谷、果、蔬菜、水陸珍味可謂供食之千足萬足也。吾人怎可無仁慈之心,何苦復將同有血氣、同有母子、同有知覺、覺痛覺癢、覺生覺死、同有靈性之活物,來忍心殺而食之呢?仁人君子、良心何在?豈理也哉,尋常人說「只要心好,不在齋素。」嗟呼!利己損命,戮其身而啖其肉,以飽吾腹,殺生害命以樂己,捫心傷天理,天下之言凶心、慘心、毒心、惡心、孰甚焉!好心當在何處,此舉世行而不覺其非,可謂痛哭流涕長太息是也!今略錄七條勸戒殺文,供世人瞭解,希以真誠感天,即成物成己也。

  一曰 生日不宜殺生

  須知哀哀父母生我劬勞,己身始誕之辰,乃父母垂亡之日也。是日也,正宜戒殺持齋放生,廣行善事,庶使先亡考妣,早獲超昇,見在樁萱增延福壽,何得頓忘母難,殺害生靈,上貽累於親,下不利於己,明者戒殺也。

  二曰 生子不宜殺生

  凡人無子則悲,有子則喜,不思一切禽獸,亦各愛其子,慶我子生,而殺死他子,於心過毒捫心安乎?夫嬰孩始生,不為積福,而反殺生造孽,亦太愚癡矣!愛己子生當愛他子命,慈愛不殺也。

  三曰 祭祖先不宜殺生

  亡者忌辰,及春秋祭掃,俱當戒殺,以資冥福。殺生以祭,徒增冤業。夫八珍羅於前,安能超九泉之遺骨,而使之食乎?無益而有害,智者不為矣。當移資買活物放生或作地方善事,以纍積陰德,可超度先靈永生,願大孝之人,不用葷類祭祀也。

  四曰 婚禮不宜殺生

  世間婚禮,自問名納采以至成婚,殺生不知其幾?夫婚者,生人之始也。生之始而行殺,理既逆矣!又婚禮乃喜慶也,前廳喜事,後廚殺生,吉日而用凶殺,不吉也。故應禁殺,當用素齋宴客為佳也。

  五曰 宴客不宜殺生

  良辰美景,賢主嘉賓,蔬食菜羹,不妨清致,好意食水甜,何須廣殺生靈,窮極肥甘,笙歌饜飫於杯盤,宰割冤號於碪幾,嗟乎!有良心者,能不悲乎?為我死者,折吾福,仁智者不食生靈也。

  六曰 祈神不宜殺生

  世人疾難,殺牲祀神,以祈福佑,不思己之祀神,欲免死而求生也。人人愛命,物物貪生,殺他命而延補我命,逆天悖理,莫甚於此矣。夫正直仁愛者,纔可成仙做神,神其可私乎?命不可延,而殺業具在造罪神擔神仙不歡,至誠祭拜,當用青菜水果,素品既經濟又實誠,神必護庇賜福也。

  七曰 營業不宜殺生

  世人為衣食故,或畋獵飛禽、或漁捕水族、或屠宰牛羊、豬犬雞鴨等,以資生計,而觀一般不作此業者,同有衣食,未必受凍餓而死也。殺生營業神理所惡,以殺業成家而子孫昌盛者,百無一人。俗謂「無過三代」是也。殺多者,更種地獄之深罪因,而受來生之惡報,莫斯為甚也,何苦而不求別計乎?智者不營殺業也。

  蓋聞世間至重者性命,天下最慘者殺傷,世人多殺生,遂有刀兵水火瘟疫劫,負命殺汝身,欠財焚汝宅,離散汝妻子,曾破他巢穴,報應各相當,人人惜命,物物求生,何得殺他,充己口食?或利刀割腹,或尖刀刺心,或剝皮剖鱗,或斷喉劈殼或滾湯活煎,可憐大痛無伸,苦極難忍,造此彌天罪業,結成萬世冤仇。今人多奇病多夭,或死蛇獸,或死官刑,或死盜賊之手,或葬瘟疫,或死凶殺,或死自刎或死落水,或死吐血,或死鴉片,或死藥毒,或死惡癥,皆殺生吃葷冤欠所致也。孟子曰「聞其哀聲,不忍見其死;見其慘亡,不忍食其肉,是仁君子遠庖廚是也。」吾今哀告世人,持齋修德戒殺,上消累世冤孽,下積德以蔭子孫茂昌,自然福壽綿長,萬事如望呈祥也。希將心比心,莫再固執迷遮性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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