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《子不語》
清代乾隆九年,我(本文原作者袁枚自稱,以下同此)擔任沭陽縣令。那時,淮安有個吳秀才,在姓洪的人家教書。這洪家世居當地,很富有。吳秀才帶着妻子和一個兒子,住在洪家外院。
有一次,洪家主人宴請吳秀才和他的兒子吃飯,吳秀才的妻子,獨自一人在家。半夜時,吳秀才和他的兒子吃完飯後回家,見妻子被人殺死,兇器棄在牆外,撿起一看,原是吳秀才自家的菜刀。
我前去驗屍,見那婦人頭頸里有三處刀傷,咽喉外還流着粥粒,悲慘至極。究竟兇手是誰,一時沒有線索。
洪家有個僕人洪安,習慣用左手拿東西,而婦人頸處的刀痕,正巧是左重右輕,於是,我下命令把洪安拘捕來審訊。
洪安開始立刻承認自己就是兇手,後來又說是受了洪家兒子洪生指使殺的。洪生強姦師母不成,所以要殺她。洪生就是吳秀才的學生。待我審訊洪生時,洪生則說,奴才洪安曾被自己鞭打過,所以故意誣陷他。此案尚未了結,我即被調任江寧縣令。
接替我的是縣令魏廷會,他竟認為洪安是兇手,並把卷宗上報。江蘇按察司翁藻,看了卷宗,認為所供證詞並不確鑿,就將洪安等人全放了,另捉真正兇手。十二年過去了,一直沒有捉到。
乾隆二十一年元月,我的堂弟袁鳳儀,從沭陽來,說當地有個武生員洪某,去年病死,屍已入棺,尚未落葬。
一天夜裡,這個洪某,託夢給自己的妻子說:「某年某月某日,強姦並殺死吳秀才妻子的,正是我。我逃脫法網,已有十多年。現在吳妻的冤魂,正在向天帝控告我,明天中午,天帝就要打雷轟擊棺材,請你儘快替我把棺材換個地方藏起來。」
洪某的妻子,被這夢驚醒。她正在與家人商量:如何用車載柩,準備遷移別處時,棺材突然起火。棺內屍骨全部化為灰燼。而他家裡的草屋和傢俱之類,卻都完好無損。
我聽完此事後,感到非常慚愧,自己身為縣令,既不能使這位婦女的冤案得以昭雪;又對無罪之人妄加刑責。我深深感到自己做官,力不從心。
上天報應兇手,又拖到十年以後,並且不直接加在他身上,卻在兇手死後,懲罰他的無知無覺的屍骨,這裡面什麼道理呢?這個凶暴之徒,軀體已死,他的鬼魂也必定冥頑不靈。卻偏偏讓他的靈魂託夢給妻子,而且如此看重自己的軀殼,這到底又是什麼道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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