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,佛陀在舍衛城化緣時,遇見幾個年輕人用棍子追打一條蛇。佛陀問他們為什麼要打這條蛇,他們說害怕蛇會咬他們,所以先下手為強。
佛陀教誨這些年輕人說:「如果不願意別人傷害你們,你們就不該傷害別人;如果傷害別人,甚至在未來世也得不到幸福。
不可因自己的快樂而騷擾他人,不可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。」
這些人聽完佛陀的教誨之後,理解到恨意的害處,他們也因此專心思考佛陀的教誨,不久之後,他們都證得初果。
以傷害他人的手段來追求自己幸福的人,無法獲得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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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心念瞬息萬變,而每一個念可成為善業,相同也可成為惡業,這皆是從心念造作論定是善或是惡。如是今時社會裡人們易貪求財利,心起萬般邪思惡念,意圖財利謀取,不擇手段侵害別人、傷害別人。
造作以上乃是心已有了惡念,故此因當下就成惡業。世人皆因不信因果亦總認為謀計無人知,這個想法時為大錯特錯,要知心起了念就已成業,更何況行為已造下了傷害別人的事,如此早已成惡業。
人的心念能種善因,也能造惡因,其帶動了行為舉止,是否做出善事惡事,就此來說世人應對自我的心思、心念反觀自照,省思自我的心念是否有偏差或起諸惡念。如能時時謹慎,注意每一思維心念,注意自我的行為舉止,那惡業自然不會形成,也不會造諸惡業。
慈聖雜誌-第170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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