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

一世官九世冤

  諺云:【一世官九世冤】。

  解繹:從官者厚享權利福份,若知仁德,處事公正廉明,勤政愛民,利益大眾,自是馨香傳世。奈何有者為官,其行事不公,勾結黑金,貪贓枉法,仗勢欺凌善良百姓,造作出深遠不解之冤仇,如謂之「一世歹官三世絕」。

  述例:明末梅昌縣令石源,自幼家境窮困,雖家中並不富裕,但能體知父母辛勞,力求上進,用功讀書,求取功名,最後順利考取,石氏也因此受命返鄉任職縣令。

  有言新官上任三把火,石氏任職之初勤於縣政,用心辦案,處理過甚多冤案,故百姓對石氏敬畏不已!也因如此,許多富戶一遇有官司纏身,必會向石氏請求幫忙,日久受助者都常送些錢財物品,暗中施賄。起初皆由石氏之妻暗中收取,後來石氏也不避而納,故從官之路漸行漸偏,終而成為了貪官。後來經石氏承辦的案件一遇有利可圖絕不放過,甚多百姓遭受壓榨索財,不從者即受盡酷刑冤囚,受害冤死者難計其數。

  石縣令從官難克守清廉,貪圖非分,辦案即難再公允,尚且借用權勢欺壓百姓。凡是造因必得果報,此時必然!當時正值朝政大舉清查貪官污吏,以端正政風,石氏不知悔悟,猶一味如此,終給巡官捉個正著。石縣令受查報,不單只是官職丟了而已,更因受許多冤案百姓申告,被判處極刑。石縣令為官之期造下因果,於生時極刑而死,死後魂魄更受拘押,判處冥刑五十載後轉生畜生道受劫十二劫。

  述例案件驚悚,唯希醒世人之心,早離貪慾之罪惡深淵,莫因一時之貪,成萬世不復之惡果,慎也!

摘錄自
諺語闡因-諺云二:【一世官九世冤】

  人生短短無百年,是是非非講萬千;半生利祿千家怨,一世功名百世冤。

  道德是才能的主人,才能是道德的奴僕,有才能而無道德,就好比一個家沒有主人而任由奴僕當家管事,這樣一來,怎能不使妖魔鬼怪恣意而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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